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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动态

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11-2012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

来源: 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11-11-02      浏览:

各班级:

根据学校有关会议精神,现就做好2011-2012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基本条件

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,申请基本条件如下:

(1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(2)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未受过学校警告(含)以上处分;或虽受过处分,但积极改过,表现良好;

(3)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
(4)勤奋学习,积极上进,上学年不及格课程不超过3门;

(5)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,为我校备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;

(6)国家一档助学金原则上为我院备案的特困生,个别家庭因突发事件等家庭经济相对困难的贫困生可以酌情考虑。

二、奖励(资助)名额及标准

本年度我院国家助学金名额为325名,其中一档助学金126名,每生补助4000元。08级35名,09级23名,10级41名,11级27;二档助学金199名,每生补助2500元。08级70名,09级48名,10级44名,11级37名;

三、申报程序及要求

(1)学生本人提出申请,填写《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》,具体见附件;

(2)学院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根据该生日常表现、受资助情况和实际困难程度,确定推荐名单,并进行公示,接受师生监督;

四、材料上报要求

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同学请将上述材料于10月24日上午11:00前交各学工办(集贤318、320),电子材料于10月24日上午11:00前发至各自辅导员邮箱。逾期不候。

20111019160729413.rar

2011年10月18日